
“是不是走私来的?”
“进没进医疗手册?”
“那还不是假药吗!”
《我不是药神》火了,赢了口碑还赚了票子,改编自现实版故事,背后折射了高价药问题的争议,引发了老百姓对国内新药研发的关注。
2018年7月18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CFDA)在官网发布CFDA联合国家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审核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公告》, 经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认定安徽省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具有药物临床试验资格,该院呼吸内科(广德路院区、和平路院区)、内分泌(广德路院区、和平路院区)、心血管内科(广德路院区、和平路院区)、消化内科(广德路院区、和平路院区)、老年病(神经内科方向-广德路院区、心血管方向-和平路院区)、肾病学(广德路院区)、骨科(广德路院区)、泌尿外科(广德路院区、和平路院区)、介入放射学(广德路院区)、重症医学(广德路院区、和平路院区)、麻醉(广德路院区)、肿瘤(广德路院区、和平路院区)共12个临床专业组,涵盖20个病区的患者,将可优先选择使用新药,这些新药包括价格昂贵的进口药物,还有国内自行研发的原研药。
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获批认定是一所医院医疗水平和科研能力的综合体现,药物临床试验项目的开展有利于培养和提高医务人员严谨、科学、规范的医疗作风和科研素质;提高医院的整体科研水平,扩大医院的医疗和学术影响,提升医院的综合技术能力和专业特色优势。
据合肥市第二人医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主任孟祥云介绍,实施药物临床试验,可为目前没有更有效药物治疗的患者提供最新的药物临床治疗选择,患者可自愿接受免费检查和免费治疗,优先享受“新药”。“举个简单的例子,在临床中,我们经常遇到一些癌症后期患者,新药的受试将为他们带来新的选择和希望。”在治疗过程中,临床试验反馈将为新药评审和注册提供可靠的依据,保证数据质量,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效。
据悉安徽省目前具有国家药物临床试验资格(GCP)的医疗机构共有12家,其中地市级医院仅有3家。在今年安徽省新获批认证的四家医疗机构(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12个专业组;蚌埠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4个专业组;安徽省胸科医院,2个专业组;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6个专业组)中,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是获批专业数和病区数最多的医疗机构。这将为医院新药研发提供优质的平台,为药医结合提供更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