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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医疗服务信息社会公开内容(2019年第二季度)

发布时间:2019-08-06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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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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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医疗机构服务承诺内容

切实贯彻“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增强服务意识,规范职业信用行为,加强行风和职业道德建设,强化医院管理,不断改善服务态度、医疗质量,更好地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我院社会服务实行如下承诺:

一、承诺内容:

1、急诊医疗

1)及时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建立急诊“绿色通道”,急救中心24 小时昼夜开诊,设分诊台。救护车鸣笛到达后,急诊护士分诊后指导病人就诊。遇有急救工作时,依据病情轻重缓急程度予以相应处理。

2)及时抢救。病人挂急诊号后,值班医师及时依次诊治。在特殊情况下,对急救的病人,先抢救,后补交款。

3)服务优先。急诊挂号、取药、诊疗、住院实行24小时昼夜全程优先服务。(4)急诊病人经预检、分诊、抢救处理后需住院者,安排专业人员负责陪同到相应病区;危重病人就地抢救,需急诊检查者应派专人陪同。

2、门诊医疗

1)按时开诊。普通门诊医师和专家门诊医师一律按时到岗,开诊时间:每天上午8:00;下午2:30。

2)首诊负责。凡来我院就诊的病人,第一位接诊医师必须负责诊治、会诊或转至有关科室,无推诿现象。至下班时间,若还有已挂号的病人未就诊,应实行延班,待病人就诊后方能下班。(3)合理布局。合理分布各专业诊室和医技检查室,分楼层设置挂号、缴费窗口和自助设备,有效引导和分流患者。

4)方便检查。临床检验、放射、心电图、B 超、计算机横断层扫描(CT)、磁共振(MRI)等实行全日服务(时限性特种检查除外)。

5)合理用药。不开大处方,减轻患者负担。

6)提供便民设施。为患者提供饮水、轮椅、担架、纸、笔、健康教育处方等便民服务。

7)多渠道挂号。门诊实行银医卡或就诊卡实名制挂号,每层均能实现窗口和自助挂号,同时提供电话预约、网上预约和现场预约等多种方式预约诊疗。

3、住院医疗

1)按时查房。坚持三级医师查房制。

2)及时确诊。对入院一周仍未确诊的疑难病人,应在24 小时内组织专家会诊,尽早明确诊断。

3)及时治疗。经检查、明确诊断后,立即进行相应治疗,须手术的病人,尽快安排手术;有特殊情况的,应向病人进行说明。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坚持“三查七对”制度,精心护理,健全与完善各科室(部门)患者身份识别制度。

5)加强医患沟通,主动与患者及家属通报病情、治疗方案,并耐心解释,加强入院时、手术前、出院后沟通指导。

6)住院病人到病房后,医护人员及时接待,危重病人及时诊治。有专人负责介绍患者住院须知,介绍其主管的各级医师和责任护士。

4、药品安全

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严把进药关口,保证做到无假药、无过期失效药品、无质量不合格药品。

5、优质服务

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法》等卫生法规,依法行医、恪守医德、为医清廉。严禁收受“红包”、礼品、回扣,严禁“搭车开药”、检查,严禁开单提成和利用工作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2)挂牌上岗、衣帽整洁、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认真负责、态度和蔼,无冷、推、拖、硬、顶现象。

3)因病施治,根据患者病情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治疗自主权,施行特诊特治、临床试验性治疗和医保病人自费项目等诊疗服务时,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同意并签字。

4)坚持对出院、门诊病人进行满意度调查,收集患者意见,及时反馈,及时整改,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患者满意度。

二、投诉与监察

以上承诺如有违诺行为,请到本院投诉办反映(电话:62965082),医院会热情接待,进行登记、核实工作。对于投诉,能够当即答复的,则即速答复;需核实后答复的,一般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为方便投诉,在门急诊、住院部设立意见箱,以实施对承诺的有效监察。

监督电话:62965019(院纪检监察室)62965082(投诉办)。


和平路院区: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46号, 电话:0551-62203666
广德路院区:合肥市瑶海区广德路与乐水路交叉口, 电话:0551-62965102

投诉电话:和平路院区62203612,广德路院区62965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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