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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发布时间:2021-04-23来源:


  
 职工生育保险备案流程
  (一)生育待遇享受对象
   1、女职工连续参加医疗保险满6个月后生育的(计算月份不含补缴月份生育保险)
   2、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
   3、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连续足额缴费满6个月后生育的
   (二)生育保险备案流程
 1、现场备案:参保对象生育之前,持①本人社会保障卡、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③结婚证、④孕产妇保健手册到生育定点医院医保办办理备案;异地医院生育的,到合肥市医保中心备案(2-3个工作日后可查询备案审核结果)
 2、网上备案:在微信中搜索"合肥医保"→关注并登录→办事大厅→生育医保→填写、提交备案信息→备案审核结果查询。
 ★生育备案通过后,方可享受待遇。
 (三)生育保险备案服务咨询
 1、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和平路院区门诊三楼医保中心
    咨询电话 :0551-62203787、0551-62203616
    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广德路院区门诊三楼医保中心
 咨询电话 :0551-62965157、0551-62965156
 2、合肥市医保中心
 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合肥市人社局三楼
 业务电话:0551-63536357   监督电话:0551-63536146

和平路院区:合肥市瑶海区和平路246号, 电话:0551-62203666
广德路院区:合肥市瑶海区广德路与乐水路交叉口, 电话:0551-62965102

投诉电话:和平路院区62203612,广德路院区62965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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