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内容
本项目拟采购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承担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央空调蒸发器、冷凝器、油分离器等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证办理及所需相关资料的采购。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广德路院区外科楼四台中央空调机组(品牌:开利)、内科楼三台中央空调机组(品牌:麦克维尔)的相关资料、安全阀校验、压力表校验、监督检验及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办理(含相关配件的拆卸、送检、安装、机组表面的打磨、修复等一切人工及相关费用)。
相关设备参数
品牌 | 名称 | 型号 | 数量(台) |
开利 | 蒸发器 | R-D60E | 3 |
冷凝器 | R-D60C | 3 | |
蒸发器 | XW-1502E | 1 | |
冷凝器 | XW-1502C | 1 | |
麦克维尔 | 蒸发器 | E3616-JG | 2 |
冷凝器 | C3016-KA | 2 | |
油分离器 | YF30 | 2 | |
蒸发器 | E3009-JEF3-F6S | 1 | |
冷凝器 | C2009-FEL2-F6 | 1 | |
油分离器 | YF20 | 1 |
2、服务要求
2.1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相关资料须满足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办理要求,包含但不限于产品合格证,产品监督检验证书,产品数据表,主要受压元件使用材料一览表,外观及几何尺寸检验报告,产品竣工图纸,强度计算书,焊缝检验记录表,焊缝射线检测总报告,射线检测底片评定记录表,无损检测标记图,产品制造变更报告,压力试验报告、安全阀校验报告等。
2.2成交供应商须委托安徽省特种设备检测院负责采购人的蒸发器、冷凝器、油分离器等特种设备的监督检验工作,安全阀、压力表的校验须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负责实施,并出具合格的监督检验及校验报告。
3、其他要求
3.1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所采购的相关资料及监督检验、校验报告归采购人所有。
3.2若因成交供应商拆除、更换配件不当而引起的配件损坏、机组故障及一切相关安全事故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4、报价要求
4.1项目预算:最高限价99000元。
4.2报价标准:本次评选采取现场自行勘察后报总价,允许现场多次报价,以价低者得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最终成交结果以结果公告为准。
5、材料要求
5.1报价单;
5.2法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5.3公司简介;
5.4营业执照;
5.5参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21年12月1日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声明函;
5.6上述材料一式五份并加盖公章。
6、报名相关事项
联系人:总务与安全保卫处 郭小杰
联系电话:18226186903
7、议价时间
联系电话:18226186903
现勘时间:自行现勘
议价时间:2025年10月28日15:00
议价地址: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广德路院区
请有意向的参选人与上述议价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密封一式五份,需加盖公章)参加议价,如议价时间有改动,将另行通知。
8、其他要求
成交结果公告后,双方签订服务合同,待合同签署及成交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按合同金额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服务费用。